今年以来,全州民政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纵深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,整肃殡葬服务秩序,促进殡葬行业健康发展,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、幸福感。凉山州民政局、凉山州纪委监委派驻州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从即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面向全州公开征集殡葬领域行业作风存在的问题意见。
一、征集范围
(一)殡葬服务秩序方面
1.违反价格法律法规,擅自设立收费项目、提高收费标准、扩大收费范围及强制捆绑服务等乱收费。
2.未认真执行收费公示制度,未在显著位置公布服务项目项目、收费标准、文件依据、减免政策、举报电话、服务流程和服务规范,限制群众的知情权、选择权,诱导消费。
3.限制丧属使用自带骨灰盒,或采取附加费用等方式限制丧属自带文明丧葬用品。
4.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,殡葬用品价格虚高。
5.虚开、伪造、买卖火化证明。
6.与殡葬服务中介勾连,垄断服务项目、欺行霸市,攫取高额利润。
(二)殡葬行业作风方面
1.指定殡葬用品供应商和服务提供方,进行利益输送。
2.伪造虚假信息,冒领财政补贴。
3.违反用人用工规定,违规招录。
4.与殡葬服务中介内外勾连,收受好处,违规谋利。
5.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、索取财物。
6.政策执行不力、整改落实不到位等形式主义问题,脱离实际、漠视群众利益等官僚主义问题。
(三)安葬设施违规建设经营方面
1.按规定应实行政府定价、政府指导价的墓穴(墓位)超标准、超范围收费。实行市场调节价墓穴(墓位)虚高定价。
2.出售(租)墓穴(墓位)、骨灰存放格位过程中巧立名目、诱导捆绑消费等实施价格欺诈、价格垄断等违法违规行为。
3.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(含骨灰堂、骨灰塔陵园、地宫等)、擅自修改公墓建设规划、扩大建设用地面积,公职人员参股公墓建设经营。
4.违规向未出具死亡证明、火化证明或迁葬证明的人出售(租)墓穴(墓位)、骨灰存放格位。
5.建造、出售(租)超规定面积墓穴(墓位)。
6.违规出售(租)农村公益性公墓或墓地墓穴(墓位)。
7.未经批准,擅自将公益性公墓改为经营性公墓。
二、征集方式
(一)来电:0834-2160385,0834-3224057,0834-2170339。
(二)来信来访地址:西昌市三岔口南路309号州财政局1008室(凉山州纪委监委派驻州财政局纪检监察组),邮编615000。
三、注意事项
欢迎广大人民群众来信来访,来电受理时间为法定工作日(9:00—12:00、14:30—17:30),其它征集方式时间无限制。对群众如实反映的问题,我们将及时受理,并对征集信息和内容严格保密。